今天,在互聯網個人信息保護方面,作為網絡規模世界第一的國家,我們有責任在借鑒其他國家做法的基礎上,總結中國經驗,在解決個人信息保護這個世界性的難題上邁出步伐。
人類已經迎來“大數據”時代,科學家們把包含著大量個人信息的數據庫比作網絡時代的油田和礦山,通過對海量數據的分析、處理,人類將發現新知識,帶來 “大科技”、“大發展”。可是,在“大數據”時代,如果個人信息得不到保護,個人隱私面臨隨時被侵犯的危險,互聯網隨時會出現足以壓垮普通個體的“人肉搜索”,那么,誰會同意把關系到自己身家性命的個人信息、隱私數據放到網上呢?要想讓大家放心地將自己的個人信息、隱私融為“大數據”的一分子,必須有剛性的法律作后盾,確保這些信息不會被用來隨意侵犯網民自身。
放眼全球,澳大利亞、美國、德國等發達國家,在互聯網管理和立法上走在前面。今天,中國正在探索的個人信息立法保護,必須從國外的做法中汲取經驗。
在虛心借鑒國外網絡管理成果的同時,我們也應看到,中國在互聯網的發展和管理上也有不少成功經驗值得總結。比如,我國互聯網管理部門合理運用世界貿易規則,大力扶持本土新聞網站和互聯網企業,形成了強大的新聞網站方陣,牢牢掌握了網上的輿論主導權。在產業政策的扶持下,我國的騰訊、百度、阿里巴巴、新浪、搜狐、360等為首的信息服務方陣,頻頻超越發達國家的對手,而曾經一度被全球視為楷模的競爭對手MSN、雅虎則面臨挑戰。
加強個人信息立法保護,解決中國的問題,既需要“他山之石”,又需要基于以往的成功經驗,樹立文化自信,找到解決問題的途徑。我們應該勇于在互聯網立法實踐上作出這樣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