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棗莊市提出在建筑工程中全面推進應用新型墻體材料,逐步禁止使用粘土類墻體材料的目標。自2013年6月1日起,全市城市、鎮規劃區范圍內和規劃區范圍外的省、市、區重點工程項目禁止使用粘土類墻體材料;力爭2015年1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建筑工程全面實現“禁粘”。
為確保按時完成“禁粘”目標,棗莊市建立墻改節能、設計、圖審、質監、監理等多個單位密切配合的聯動機制。加強行業監管,把好棗莊市新型墻材認定關和復審換證初審關,若在墻材生產企業現場發現含粘土類墻體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認定、復審換證等業務,對認定后達不到質量要求或擅自改變原料配比添加粘土的產品,不予受理復審換證工作。對外地入棗墻材產品實行備案制度,凡未取得《棗莊市新型墻材及建筑節能產品備案證》的產品不得在棗莊市建筑工程中使用,含粘土類新型墻體材料一律不予辦理備案手續。積極組織開展科研開發,實施技術創新工程和技術改造,引進國外先進的新型墻體材料生產技術和裝備。組織新型墻材生產和應用示范項目,力爭用較短的時間改造和提升一批墻材企業,為“禁粘”和墻體材料革新提供技術保障。嚴格執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有關政策,強化專項基金管理,杜絕減征、免征、緩征現象。對違規使用含粘土類墻材產品的工程,不予返還專項基金。